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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的诊断与洁净之礼从救赎史的观点看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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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救赎史的观点看

利未记全景

刘道顺著

第十三至十四章麻风病的诊断与洁净之礼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14:14)。第十三章是有关麻风病的诊断条例,第十四章是洁净之礼。所以在第十三章里诊断,第十四章里医治。因此,这两章中能左右生死的重点是,十三章的“关锁(赶到营外)”和十四章的“进营”。如经上所说,“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13:46);求洁净的人当洗衣服,剃去毛发,用水洗澡,就洁净了。然后可以进营,只是要在自己的帐棚外居住七天”(14:8)。为什么赶到营外去了呢?又怎么能进入营内了呢?这就是第十三、十四章的要点。本章以“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为中心,①“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②“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③“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④身上有长大麻风灾病的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就要独居营外”。第十四章是洁净之礼,以“长大麻风得洁净的日子,其例乃是这样”为中心,⑤“祭司要出到营外察看”,⑥“拿两只洁净的活鸟”,⑦“把宰杀的鸟血洒七次”,又把活鸟“放走”,⑧又拿公绵羊和母绵羊献“赎愆祭”,⑨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⑩将油抹在“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这就是“指明何时为洁净,何时为不洁净的大麻风的条例”。第一单元(13:1-59)大麻风的诊断条例第二单元(14:1-57)大麻风的洁净之礼主题:大麻风的诊断与洁净条例?首先要思考的问题是,要知道指示这条例的对象是谁。原本是作法老的奴隶,但是借着逾越节羊羔的血得赎,一夜之间成为神的百姓,改变身份的人们。但是他们还处在没有完全脱离过去行为的状态之下。第二是他们的灵命还处在婴孩阶段。第三是他们的处境是直到进入应许之地之前,还是在恶劣的环境中要过集体生活。第四是这个条例是在福音还未显明的时代启示给他们的。即,福音还被仪文的帕子遮住的时代赐下的。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赐给他们这些条例的目的是,首先可能是考虑到他们的健康状况。但最终的目的还是在于要让他们活得像神的百姓。所以用他们很熟悉的“大麻风”的特性来警戒这一点。?可以说大麻风是在其疾病的特性上最能明显地表明罪的邪恶性。A.潜伏阶段很难发现,B.潜伏期很长,C.传染性极强,D.一旦发病,就会带来极悲惨的后果,E.与家人隔离。这些特性和罪的特性非常相似。所以在四十六节中说,“就要独居营外”(46)。?所以在本文中“查看”一词共出现十六次,“诊断”一词也出现九次。查看和诊断的工作要由“祭司”来做。这个职务可能既难当,又需要有分辨力。所以不明确的时候要隔离七天查看。?因此,本文中“不洁净”一词共出现二十二次,“洁净”一词出现十七次。这样,要保守旧约教会的圣洁性的责任落在了祭司们身上。新约圣经指明这一点说,“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注: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5:6-8)。第一单元(13:1-59)大麻风的诊断条例“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①“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2)。②“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风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3)。?“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4-6)。在此可以发现为了分辨具有传染性的大麻风和简单的皮肤病而需要多么慎重对待。我们是否也为了保守用主的宝血所赎买回来的教会的圣洁性而在行使这样的洞察力呢??“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7-8)。核心在于是否“发散”。被立为监督的人应当“谨慎,警醒”(徒20:28-31)的理由是为要防止罪的污染和非真理的异端思想扩散到全教会。③“大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12)。?“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13)。不知道本文在医学上具有什么意思,但是其属灵含意就已经很明确了。重要的是“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力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诗32:3-5)。因此,若是“扩散到了全身”,也就是说全都显露出来了,那就因为没有再扩散的忧虑,所以说“洁净”了。?但是“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14)。即,若是反复犯同样的罪,就成了“不洁净”的人,要像麻风病患者那样需要隔离。因此,先查看后再下定论的要点是要看“发散了没有”。这句话共出现十七次。教牧书信中指明这一点说,“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但是这样的事需要谨慎再谨慎。④“身上有长大麻风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45)。?“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46)。为什么这样做呢?主是为了避免和别人接触,别人也被感染。重新回顾一下。千万不要忘了“要独居营外”的13:46节和“可以进营”的14:8节。这两节经文是遥相呼应的。新约圣经指明这一点说,“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又劝勉要接纳悔改的人。如经上所说,“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林后2:7)。?“这就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59)。第二单元(14:1-57)大麻风的洁净之礼第十四章是“大麻风的洁净之礼”。神的目的不只是通过诊断以后要把人赶到营外去居住,这是律法的功用。但福音是要使人得洁净,并且迎接他到营里来同住的。“耶和华晓谕摩西说”(1)。⑤“长大麻风得洁净的日子,其例乃是这样:要带他去见祭司”(2)。?“祭司要出到营外察看,若见他的大麻风痊愈了”(3)。若是把本文的“大麻风”看作是罪的象征的话,那么,“出到营外查看”就可以说是离开荣耀的宝座以马内利的事件了。以及“若见他的大麻风痊愈了”可以看作是悔改、相信。这一点在下面的象征中也体现出来:⑥“就要吩咐人为那求洁净的,拿两只洁净的活鸟和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来”(4)。?“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只鸟宰在上面”(5)。洁净之礼并不是不可能理解的。只是因为用实物在当时的人们能理解的水平上在说话,所以过了数千年以后的现代人不能马上理解而已。若想接纳因为不洁净而被赶到外面营外去居住的人,必须要有代赎之“死”和能使人得洁净的“活水”才可以。⑦“至于那只活鸟,祭司要把它和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一同蘸于宰在活水上的鸟血中,用以在那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就定他为洁净,又把活鸟放在田野里”(6-7)。?准备两只活鸟,“一同蘸于宰在活水上的鸟血中,用以在那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这句话的意思就不用再说明了。?为什么不预备牲畜,而是要预备“活鸟”呢?明确这意思是重要的。其实这已经是很明显了。在另一只“活鸟放在田野里”(7下)的这句话语中就可以明白神的意思。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鸟,若是被放出来了会怎样呢?被大麻风捕获的弟兄从“疾病中得释放”,获得自由,如同飞在空中的鸟。?这样的意思同样也显明在“宰在活水上,洒七次”等话语中。为此,我们的大祭司基督也要“出到营外察看”(3上)。即,需要离开荣耀的宝座。并且背负耻辱还要来到营门外。之后说,“然后可以进营”(8中)。这还犹豫什么呢?诗篇指着这一点说,“我们好像雀鸟,从捕鸟人的网罗里逃脱;网罗破裂,我们逃脱了”(诗:7)。⑧“第八天,他要取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羔,和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又要把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为素祭,并油一罗革一同取来”(10)。即,吩咐要预备“两只公羊羔,一只母羊羔和素祭”。为什么呢??通过“放生的鸟”来启示过的神,这次又要通过“羊羔”来启示。救赎教义不可以只说一遍就要通过。为了坚固这个道理,圣经“多次多方”(来1:1)反复强调。并吩咐要献赎愆祭。如经上所说,“行洁净之礼的祭司,要将那求洁净的人和这些东西安置在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取一只公羊羔献为赎愆祭,和那一罗革油一同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11-12)。?拿另一只公羊羔和母羊羔献“赎罪祭和燔祭”(13),又献素祭。这里就有了“赎愆祭,赎罪祭,燔祭,素祭”。染上大麻风的患者处在与百姓隔离的状态之下。他通过“赎愆祭”脱离了罪的权势,获得了自由。并且通过“赎罪祭”,脱离罪的污染而获得了自由。又“通过燔祭”,可以坦然无惧地奉献给神。最终通过“素祭”,成了负责任的属神的百姓。这一点在下面的经文中明确显明出来了。⑨“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14)。?这不是在第八章里把亚伦和亚伦的儿子们立为祭司的时候所行过的礼吗(8:23-24)?不仅如此,“祭司要从那一罗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把右手的一个指头蘸在左手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弹七次”(15-16)。⑩“将手里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赎愆祭牲的血上”(17)。不感到奇妙吗?那位弟兄先抹“牺牲之血”,之后用同样的方法再抹“油”。?这不是全部。又说,“祭司手里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洁净人的头上”(18上)。“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祭司要献赎罪祭,为那本不洁净求洁净的人赎罪,然后要宰燔祭牲。把燔祭和素祭,献在坛上为他赎罪,他就洁净了”(18下-20)。?因为赐给象征罪人的麻风病患者的恩典实在是太荣耀了,所以再次整理一遍。A.他首先“抹血”。即,罪得赦免。B.不仅如此,还拿“油”抹“耳、手、脚”,以此就成了义的器具。C.“头上”抹油,成了“基督徒”。这是多么荣耀的事啊!这并不是因为那人有什么资格或立过什么功。这如同浪子回家时“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路15:22-24)是一样的。福音书里多次出现医治“大麻风”的事。我们实在是很像“麻风病患者”。但是让这样的我们登上了“君尊的祭司的”位置。?以及结论是“指明何时为洁净,何时为不洁净。这是大麻风的条例”(57)。主说,“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路15:7)。?默想。?大麻风的察看和诊断的属灵含意。?大麻风洁净之礼的属灵含意。?“独居营外和可以进营”的意思。

略有编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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